1、药品分类应按照药品的属性、用途、剂型、成分、安全性等特征进行分类。分类应科学、合理、规范,方便消费者用药和药店管理。药品陈列方式 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摆放,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陈列,避免混淆。同时,陈列应美观、整洁、易于取放。
2、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二)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三)处方药、非处方药(OTC)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3、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故选BACD。
4、分类明确:药品应按照其种类、用途、剂型等进行明确的分类,以便顾客和员工能够快速找到所需药品。 醒目易见:陈列摆放时应确保药品标签清晰可见,且药品放置在顾客视线水平附近,方便浏览和选择。 垂直陈列:同一品类的药品从上至下按品牌或规格排列,有助于顾客比较不同产品。
5、药品陈列GSP规定的法定原则是分类管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陈列、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陈列。首先,分类管理原则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确保药品在陈列过程中易于识别和管理。这一原则有助于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减少用药错误的风险。
6、其次,药品的陈列应便于患者识别和选择。药品应按治疗类别进行分类陈列,如感冒药品、消化系统药品等,每一类别的药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同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并明确标示,以防止患者混淆。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上岗前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负责自己药品柜子的药品清点,货位录入及近期药品统计工作。 负责与病房药房之间的药品调拨。 1在接班和下班时间与发药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药房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6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保证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负责药房药品的验收、保管、养护。
做好清洁工作 保证店内干净卫生,窗明几净,柜台无灰尘,地板一尘不染,空气清新。保持店内卫生是防止蚊虫鼠害的必要手段,直接关系到药品的质量。清扫后,把清洁工具收拾好,放在不被顾客看见的地方。个人的准备 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保持整洁的.仪表,保持旺盛的精力,养成自然大方的举止。
负责药品销售及顾客服务工作。 (2)负责药品的保管、养护、陈列等工作。 (3)负责药品出入库的验收工作、退货工作。 (4)负责药品的盘点工作。 (5)定期对药品的质量盘查和清洁。 (6)处理顾客投诉、妥善解决纠纷。 (7)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答案】:A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②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所以A项符合要求。
【答案】:A 血液制品在每批上市销售前,都该进行检验,该检验属于指定检验。
【答案】:A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评价抽验。(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及其他生物制品)和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药品经营行为的基本要求:购进药品进行质量控制。建立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必须有真实完整地购销记录;销售药品的规定。
2、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等。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3、它规定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制度,要求各方主体依法行事,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的稳定和公平。同时,该法也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为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
4、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场所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配备必要的药品储存设施,如货架、空调、除湿机等,保证药品质量。其他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5、一)药品经营 药品经营是实现药品为消费者服务的中心环节,药品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药品经营道德建设,对于保证药品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生命安全、促进合理用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