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杭州市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杭州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协调解决施工场地与外部联系的通道与道口,满足施工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顺利畅通和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居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阶段的现场用地施工的各个阶段,设计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满足各个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
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分发包人要仔细审查分承包人资质、能力、资信等,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资历、机械设备状况等。做好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将主承包合同内对业主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承包商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行全息式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最佳状态与最佳秩序。
第二严禁分包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确分包方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是分包方自己的队伍和人员。分包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有关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前管理1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资质报监理单位审查确认,经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贯彻落实项目总目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杭州市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杭州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分包单位必须在杭州市有关部门办理安全施工认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一)所有分包单位及甲方直接分包的单位进场均必须与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签订管理合同,并交押金。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二)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均应向总包单位申请,在总包单位指定的接口位置接表。水电费及一定数量的主干线摊销费由分包单位分担。
.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现场施工所有分包(甲方直接分包和项目经理部分包)。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分包商进场前应将与甲方签定的合同副本报总包备案,并于进场一周内配合甲方及总包单位签定三方配合协议。分包商进场前向总包领取进场申请表,填表、盖章,报请各方(监理、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同意后进场。
1、加强开工前的培训,将分包方的管理人员纳入总包方的培训体系,通过系统培训,将质量意识和现场质量检查植入现场每一名管理人员的脑海。 (2)强化开工前的检查力度,每个分包单位的质量员必须持证上岗且通过总包单位的考核,方可进场施工,同时将分包单位质量员列为不可替换人员,杜绝施工过程中质量员缺位。
2、规范分包市场管理1 严守市场准入制度:企业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分包管理规定工作程序,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进行分包招投标工作。对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财务状况、体系认证、诚信行为及技术力量、设备配置、业绩经验、管理素质等情况做出全面综合考核评价,最后选择合格的分包队伍。
3、加强分包单位的管理,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训制度。
4、做好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将主承包合同内对业主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承包商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分包工程既是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又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合同的标的物,但分承包商在完成这部分工作的过程中仅对总承包商承担责任。
5、.对分包商的所有施工图均统一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由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2.对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验证,包括对其品牌、产地、规划、技术参数的全面对照,拒收与设计或合同中规定要求不符的材料、物资。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通常由施工单位自身负责提供。在一个建筑或工程项目中,通常会存在主体施工单位,该单位负责整体的项目管理和协调,并将项目按照不同的工程内容划分成若干子分包工程。分包单位是由施工单位委托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或专业的承包商,他们负责完成特定的施工任务。
项目经理部内部各工程处(工地)无能力施工的项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由工程处(工地)提出申请,交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平衡后,确认必须分包的,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可进行分包。特殊工程由项目经理部直接确定进行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